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大赛音乐表演赛项高职组声乐比赛将于2016年5月13--19日在北京戏曲艺术职业日博体育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到时间
2016年5月13日8:00---15:00报到。各参赛队按照指定的报到地点自行前往报到。
二、 报到地点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日博体育排演场一层大厅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三、 比赛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5月13日 | 8:00— 15:00 | 报到 | 日博体育排演场一层大厅 |
15:30 | 领队及抽签会议 | 日博体育教学楼一层阶梯教室 | |
5月14日 | 8:00— 21:00 | 选手走台 | 北戏排演场一层剧场 |
5月15日 | 全天 | 演唱(民族唱法)比赛 | 北戏排演场一层剧场 |
5月16日 | 全天 | 演唱(美声唱法)比赛 | 北戏排演场一层剧场 |
5月17日 | 全天 | 演唱(通俗唱法)比赛 | 北戏排演场一层剧场 |
5月18日 | 8:00 | 合唱指挥比赛 | 北戏综合教学楼702教室610\606教室 |
16:30 | 评委专家点评会 | 北戏排演场四层多功能厅 | |
5月19日 | 晚上 | 中国戏曲日博体育大剧场 | 颁奖 |
四、 比赛内容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 歌曲演唱和视唱新谱(用固定唱名法)
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合唱排练和现场答辩
五、 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形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项,包括美声、民族和通俗三种唱法。各省(市、区)参赛选手按“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省参赛名额分配表”执行。同一学校不得超过2名选手。每省设领队1人,每名参赛选手指定1名指导教师。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均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和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本赛项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六、 赛事观摩
比赛观摩对象为参赛院校师生、家长及有关从业人员。观摩要求:
(一)观摩凭选手证、领队证、指导教师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入场,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观摩,不得随意走动;
(二)不得喧哗,不得对场上比赛选手做出任何提示或干扰,不得进入裁判席,不得干扰裁判正常工作;
(三)若出现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
七、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学生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印在同一页)、学生证复印件(A4纸,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原件备查。
(二)根据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规定,各参赛代表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各参赛队领队务必报到时携带。
(三)请各参赛队在5月4日前将参赛回执纸质版邮寄至北京戏曲艺术职业日博体育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表演(高职组)指定邮箱:1994626073@qq.com。
(四)请及时关注相关网址信息。
技能大赛官方网站网http://www.chinaskills-jsw.org/,
赛点学校网址:/
(五)根据比赛需求,请领队提前与赛点联系,确认参赛队住宿等比赛相关事宜,以确保选手在比赛时正常发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日博体育教务处 李丰硕
李丰硕 联系电话:010-67584519 手机:13810515818
王 雷 联系电话:010-67538321 手机:13641043912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赛项执委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参赛回执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赛项参赛回执